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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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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出席香港友好协进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纪念画册》首发仪式后,回应传媒提问的谈话全文:

记者:局长,最近有很多消息传出来说二○二二年可以扩大提委会等,换取通过二○一七年政改,你可否正面回应是否有这个想法?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大家若有留意我们的「2017机不可失」宣传单张--我今日都有带备,准备待会儿见经民联--我们都说为甚么要在二○一七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第五个原因就是因为制度可以继续优化,即是说二○一七年並不是一个所谓「终局」。当然,在整个行政长官產生的程序,有三个步骤:提名、普选、任命,在落实了「一人一票」、五百万合资格选民普选后,在其他环节,特別是在提名阶段,的而且確在往后可以有很多继续优化的地方。

  若可以有优化的地方,就需要有优化机制。於是在过去一段时间,有不少朋友,特別是中间派学者,甚至个別民主派背景的朋友与我们见面时,均提出特区政府是否可以用某种形式表达,普选行政长官的制度在二○一七年落实了后还可以优化。他们的提议有好几种,有一些提议我们將议案提交予立法会的时候,用一个英文叫ministerial statement的形式,即是说我们在立法会作一个声明纪录在案,说明这件事。第二是进一步述及现在《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即是如有需要的时候,可以作出修改(行政长官產生办法)的程序。跟这相连带的,二○○四年四月六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里,亦有提及宪制「五步曲」,特首是可以因应实际情况提交报告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五步曲」。故此,这是第二种方向。第三种是,甚至有朋友提议我们,可否在议案本身再重申一下《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的情况:在落实普选后,《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二○○四年四月六日释法的「五步曲」程序是否仍然存在等,是否可以在议案里用一个法律语言写下来。

  刚才所说的几个做法,我们认为都可以积极考虑。大前提是我们希望若真的要回应一些朋友,特別是一些中间的学者、一些民主派个別的朋友,甚至我留意到社会上有不少市民都希望往后可以优化(行政长官產生办法),若这个做法可以帮助我们的议案更加有民意的支持,能够帮助在立法会更加容易得到三分二(全体立法会议员)通过的话,特区政府一定会乐意这样做。

记者:可否说一下,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八三一」已经说明过半数的「出闸」门槛,其实你们所说的变化是否不可以写明这条可以改变呢?其实是否可以变呢?可否说清楚?若这一条不可变的话,你们这个是否假改变和假软化?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改变是需要两种元素,第一种是改变的內容本身,第二种是改变的制度,即程序本身。刚才我说不少朋友所提出来的是程序能够作出相適应的改变,特別是提名阶段,牵涉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及提名程序是否可以优化呢?这要在我们提案时,是否可以述及这方面--程序是否仍然有效、法定程序继续適用等方面。但大家都知道「五步曲」的程序本身是先要由行政长官启动,若下届行政长官认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作出修改时,他是需要从头开始再做「五步曲」,然后到「第二步」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会作一个决定,这决定是因应行政长官的报告决定(《基本法》)附件一是否需修改,以及若修改是如何修改。这样的话,要留待届时因应当时的实际情况才提出,故此,並不是在现时--我们还在处理二○一七(年行政长官產生办法)时--提出修改的內容本身。

记者:一些泛民例如汤家驊,他们要的优化是很具体的,要你们承诺可能在二○二二年(应为二○二○年)取消功能组別,二○二二年把提名门槛降低,是很具体的要求,希望特区政府在今次政改作出承诺。会否考虑做这些?因为他说若你们做的话,(他们)可以帮忙游说泛民去支持或接受(政改方案)。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虽然非常渴望汤家驊的那一张票,但我想他「开的那张单」,即现时就要承诺、甚至以法定的程序(表明)在二○二○年取消所有功能组別,我相信在法律程序上及政治现实上都是不可行的,一定没法「交货」给他,故此,若他的要求是这样的话,他应该会失望。

记者:若要按实际情况届时再决定,无论是行政长官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再作决定,那么承诺在二○二二年再优化是否没有意思﹖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绝对是有意思的。因为我留意到在过去一段时间,有个別的立法会议员或有法律背景的议员,均向市民说若在二○一七年「袋住先」便「袋一世」,这说法其实是扭曲了现行的法律程序,因为並不是这样的。我相信作出一个澄清,或用一个更突显的方式確定有这个程序,在这意义上是值得的。

记者:你可否澄清究竟半数「出闸」的门槛是可以改还是不可以改﹖你可否清楚说说﹖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刚才我说,「出闸」成为两至三位候选人需得到提名委员会过半数的支持,这是「八三一」的《决定》。我们现正处理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办法),我们会將这元素放在提交予立法会议案內。在二○一七年(的方案)是获得通过的话,在二○二二年的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及提名程序都是属於程序上可以作出適当调整的一部分,但是否作出调整要视乎当时循序渐进和当时实际情况而定。我个人认为「八三一」的《决定》,特別是要过半数支持,理据的本身、理念本身是源自对《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的理解。请让我以一两分钟解释一下。

  《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理解过半数是源自於数个原因。第一,是因为提名委员会作为委员会机构的一个提名方式,即是如一些团体需要用机制突显整个委员会的主观意愿。故此,过半数一般是应用在这些团体或机构意愿的表达。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提及)要「按民主程序」。过去,大家也接收到过半数是少数服从多数,是体现所谓「按民主程序」。

  第三点,(过半数的)目的是希望两至三位候选人,將来在提名委员会四个界別下起码有两个界別或以上的支持,才可以成功成为两至三位候选人,即是说得到跨界別的支持。这两至三位行政长官(候选人)便不会倾侧一方、有官商勾结,或只是民粹主义,而是得到跨界別的支持。

  故此,这三个理由加起上来,过半数的门槛是有其积极的意义。刚才我说的三个理由,特別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条文不变之下,到二○二二年甚至以后,我相信这门槛都不会轻率或轻易地作出修改。这是我的分析和看法。

  但是,提名的阶段包括很多其他地方,包括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大家都知道,根据「八三一」的《决定》,提名委员会是维持一千二百人和四大界別。这些可否进一步优化呢﹖我们在首轮諮询阶段时,也收到不少朋友(的意见)指一千二百人可否增加以加入新的界別分组,加强广泛代表性等。我们认为在二○一七年(选举办法)通过之后,是下一届特首颇有可能在作出任何建议作適当调整时可以考虑的地方。当然,现在我们不知道谁是下任特首,故不可以代表其说得太多。

记者:有关试水温的问题,你现时没有任何白纸黑字承诺,如何可以有信心令泛民肯答应让些票出来,或你是否想获取公眾支持,使到泛民是否支持都不要紧?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你的问题问得很好,其实我们不需要试水温,因为通过(政改方案)的机会「冻过水」,这是「有碗说碗,有碟说碟」。刚才你的问题是?

记者:其实写下来的机会有多大?现时的承诺似乎不太实在,其实政府有否倾向真的把提委会一千二百人转成一千六百人,再加一些青年界別。这个消息可否证实一下,是否有这个想法?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第二部分是甚么?

记者:一千二百(人)变一千六百(人),青年界別加进去。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先说是否一定会做的问题。袁司长(律政司司长)昨天都说过,任何能够有利於通过二○一七年(行政长官產生办法)特区政府的方案,只要是符合《基本法》和「八三一」《决定》等,我们都非常积极和乐意做。刚才我所说的看法,亦是(宣传)单张中第五点的看法,是代表特区政府的看法,即是说制度是可以继续优化的这个看法。我们留意到社会上有些民调机构问市民时,若能够明確地说在二○一七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后还可以优化的话,支持度比纯粹落实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更加高几个百分点。这都反映市民愿意见到制度不断与时並进,我相信立法会议员亦应该要看到这方面的民意。

  至於將来(提名委员会)一千二百人是否扩阔、是否有新的界別分组,这当然要从客观事实看。若有新的议席,当然会比较容易容纳新界別分组,但就二○一七年来说,因为「巧妇难为无米炊」,即我们都是只有一千二百个(提名委员会)议席,若要「鎅」一些新的(议席)出来给新的界別分组,政治上比较困难。

记者:想问有关《国安法》方面。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好像不关我(政策局)事。

记者:因为提到《国安法》及(《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之间,政府会否有压力要为二十三条立法?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相信《基本法》二十三条要自行立法,这並不是有否压力的问题,这是在《基本法》下赋予特区政府的责任,亦是香港特別行政区获授权可以自行立法做的事情。在二○○三年后,过往两、三届的特区政府当然是因应社会上对这事的看法和情况,一直未有提上我们的工作日程。我知道黎局长(保安局局长)亦和大家说过,目前没有计划进行这方面的工作。至於《国安法》方面,因为现时在人大方面尚未订立,我相信说甚么都是言之尚早。

记者:想问到底会否「白纸黑字」这事情,是现在已打算做,还是要第二轮諮询完结后,才確实会否有这样的东西落实?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都会一直留意--特別是立法会各党派--对这事看法的意见走向。正如我刚才所说,若能够有比较多的,特別是该二十多位(泛民主派)「饭盒(会)」议员,能够看到民意对这方面有所渴求,亦愿意就这方面有一个比较正面的回应的话,我相信推动这件事的机会高;若是「一盆冷水照头淋」的话,相信反正都不能成事的话,亦未必一定很落力地推。这要视乎大家的回应。

记者:昨晚(政务司)司长落区没有事先张扬,其实你们接下来落区推销政改是否不会通知大家、避免追击呢?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个人不喜欢「落区」这个名词,因为我经常都在区內走来走去,只是大家没有察觉。司长昨日到荃湾区的原因是我们想试试用这种方式,看派发单张的数目是否可以比较多。昨天都派得不错,派了差不多一千张。派得没那么多和派得多点的不同方式我们都会做,我相信有些活动若大家有兴趣一起去看看,甚至帮手派发,都很欢迎大家一起做。谢谢,稍后见。
 

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