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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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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一题:「全民投票日」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大辉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月十日,国务院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白皮书》),表明「中央政府真诚地支持香港的民主政制向前发展」,「这是中央政府作出的庄重承诺」,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制度必须符合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以及「经普选產生的行政长官人选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另一方面,佔领中环行动(佔中行动)发起人定於本月二十二日举行投票(622全民投票),由市民选出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方案,作为佔中行动爭取落实的方案。有泛民主派人士及佔中行动发起人表示,《白皮书》是针对622全民投票及今年的七一游行而发表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622全民投票整项活动及投票结果,分別对推动政制发展有何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评估《白皮书》对622全民投票有何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评估中央对622全民投票有何看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有否发现有外国势力参与组织622全民投票;

(五)在综合政制发展公眾諮询收集到的意见及制订政制发展方案时,会否参考在622全民投票中得票最高的方案;

(六)有否评估622全民投票的结果会不会激发更多人参与佔中行动;若评估结果为会,详情为何,以及有何部署;若评估结果为不会,理据为何;

(七)有否就622全民投票公布的投票数字的准確性进行评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八)有否收到市民就622全民投票作出的投诉;若有,详情为何;

(九)警方在622全民投票当日出动了多少警力维持公共秩序;

(十)有否评估组织622全民投票有否触犯法律;若评估结果为有,所触犯的法律条文为何;

(十一)政府有没有呼吁市民不要参与622全民投票;若有呼吁,详情为何;若没有呼吁,原因为何;

(十二)会否制订政策或措施,防止类似622全民投票的活动再次举行,以免影响政制发展;若会,详情为何;

(十三)会否全面宣传《白皮书》的內容,让市民判断《白皮书》是否针对622全民投票发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十四)有否评估622全民投票整项活动和投票结果,对今年的七一游行有甚么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经諮询相关的政策局,就林议员的各项提问,现综合回覆如下:

  香港特別行政区(特区)政府留意到有组织在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起,举行所谓「全民投票日」。特区政府已於六月二十日当天发出新闻公报,强调《基本法》及香港特別行政区的法律中不存在「全民投票」或相关制度,因此相关的「投票」並没有法律效力。

  就林议员有关警力的问题,警方一般而言不会公开相关资料,但警方会按照实际情况调派適当人手,以確保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至於相关的「投票」数字的准確性,包括是否或如何验证参与者的身分等,我们认为应由相关的主办单位作出交代。

  自特区成立以来,香港的政治体制一直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按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朝普选的最终目標发展。政制发展是特区的事务,全属於中国內政,外国政府应尊重这个原则,不应作出任何干预言行。特区政府在与外国代表会面,简介政府政策时,亦会重申这一点。我们亦留意到外交部发言人亦在六月十九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达中央政府一贯立场,强调「中方一贯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內部事务」。

  特区政府重申,任何有关二○一七年行政长官和二○一六年立法会產生办法的方案,须在法律上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在政治上能够获得市民支持和立法会三分二的议员大多数通过,以及在实际操作上切实可行。对於一些团体和人士提出的「公民提名」建议,特区政府已多次指出,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权只属於提名委员会。我们亦留意到社会上有不少意见,包括法律界团体和人士的意见,指「公民提名」会绕过或削弱提名委员会的实质提名权,在法律上有极大爭议。有关建议在政治上亦难於取得共识,在实际操作上的可行性亦有质疑。政务司司长早前与传媒会晤时亦表示,特区政府不可能提出不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的方案。律政司司长亦在同一场合指出,不合法的事情,也不可能因为有多人「投票」或发起大型的政治活动,使不合法变成合法。

  特区政府已在过去五个月的政改諮询期间,收集到社会上不同团体和人士表达的不同意见。我们现正整理及分析在諮询期內所收集到的意见及撰写諮询报告,以协助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启动政制发展「五步曲」。我们会在諮询报告內如实反映諮询期內所收集到的意见。

  特区政府呼吁社会各界,以理性务实的態度,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的基础上,凝聚最大共识,並在討论具体方案时,充分考虑法律、政治和实际操作三方面,让普选行政长官可於二○一七年如期依法落实,全港五百多万的合资格选民可於二○一七年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下任行政长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於六月十日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白皮书》)后,特区政府已发放新闻稿,鼓励社会各界细心阅览有关內容,以加深对《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原则在特区实践情况的认识;同时亦透过不同渠道,让市民了解《白皮书》的內容,包括將《白皮书》全文上载至政府新闻网、基本法网页及政制及內地事务局网页。

  特区政府尊重香港居民依照《基本法》享有的言论自由及集会、游行、示威等自由。同时,《基本法》第四十二条亦明確指出:「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区实行的法律的义务」。特区政府强调,对於违法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执法部门定会严格依法处理,確保本港的治安和社会安寧。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