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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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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选举

I. 引言

根据《基本法》,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基本法》第73条订明立法会的职权,包括:

(a) 制定法律;

(b) 审核、通过财政预算、税收和公共开支;

(c) 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

(d) 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

(e) 就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宜进行辩论;

(f) 接受市民申诉并作出处理。


II. 立法会的组成方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3月30日公布的《基本法》附件二,立法会将由90位议员组成,40位议员由选委会界别选出,30位由功能界别选出,20位由分区直选选出。有关立法会的产生办法,请按此 浏览有关网页。

第七届立法会任期由2022年1月1日开始,任期为四年,至2025年12月31为止。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

III. 第七届立法会换届选举

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已於2021年12月19日举行。这次选举是完善选举制度後的首场立法会换届选举,充份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并展现了广泛代表性丶公平竞争性丶政治包容性及均衡参与性。

这次选举共有153名候选人参加,其中35人角逐20个地方选区议席,67人角逐30个功能界别议席,以及51人角逐40个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席。

在选举日当天,有135万名选民投票,从153名来自不同背景丶持有不同政见的候选人中选出90名议员。各项选举的投票人数和投票率分别为:

地方选区选举

投票人数: 1,350,680

投票率: 30.20%

功能界别选举

投票人数: 70,490

投票率: 32.22%

选举委员会界别

投票人数: 1,426

投票率: 98.48%

有关第七届立法会换届选举的详情,请按此浏览有关网页。

IV. 2022年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

为填补议席空缺,2022年立法会选举委员界别补选于2022年12月18日举行。该补选有1,307名选举委员会委员投票,投票率超过九成,并顺利由六名来自不同背景界别的候选人中选出四名选委会界别立法会议员,充份彰显了新选举制度的广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参与性和公平竞争性。

有关该次补选的详情,请按此浏览有关网页。